山东临沂东方路桥工资能及时发放吗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一般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东方路桥现在主要利润增长点在国外阿尔及利亚。中国所有的工程局在阿尔及利亚的利润都很高。
东方路桥集团的企业概述
1、东方控股集团的前身东方路桥集团是鄂尔多斯市首家以公路桥梁投资、建设、经营为主业,向能源、电力、铁路、生态、房地产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拓展的民营企业。
2、东方路桥集团以党建工作为统率,形成了以“以人为本,共同富裕”的办企宗旨。
3、东方路桥集团是鄂尔多斯市首家以公路桥梁投资、建设、经营为主业,向能源、电力、铁路、生态、房地产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拓展的民营企业。
临沂东方路桥集团属于国企吗
1、很好。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隶属山东高速集团。是山东高速交建集团控股子公司,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
2、东方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002年3月组建集团,是交通部、建设部核定的公路施工总承包国家一级资质,并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2009年获得了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东方路桥集团党委成立于1999年6月,是鄂尔多斯市第一个民营企业党委,集团总裁丁新民兼任党委书记。东方路桥集团以党建工作为统率,形成了以“以人为本,共同富裕”的办企宗旨。
4、东方路桥集团是鄂尔多斯市首家以公路桥梁投资、建设、经营为主业,向能源、电力、铁路、生态、房地产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拓展的民营企业。
5、公司介绍: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是1994-04-12在山东省临沂市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临沂市通达路4号。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长柱,注册资本60,100万(元),目前处于开业状态。
6、山东高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是国企。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山东高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是山东高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国有独资特大型企业集团,属于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