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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性奴案”曾经轰动全国——究竟是什么样的邪恶力量,让活生生的6名女子乖乖受虐,毫无反抗之意呢?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这个案件,此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浩,2011年34岁,系洛阳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和妻子育有一子。
据邻居介绍,李浩夫妻平时看起来和普通的老百姓没有区别,没想到做了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
2008年李浩以妻子的名义在某小区购买一间地下室,挖了地窖。之后他从洛阳市不同的KTV、美发店里先后骗来了6名“小姐”,与其发生关系,并利用她们从事非法表演赚钱,组织被囚女子外出“卖淫”。
在此期间,为了压制反抗李浩杀害了两名企图逃走的女子,并将其埋在地窖里,以达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这些女子在李浩的“调教”之下,都变得异常顺从鲜少反抗,甚至为了李浩争风吃醋、大打出手。
案件侦破后,李浩受到应受的法律制裁,只是很多人始终不明白如果4个女子集中力量反抗,完全不用经受这么久的非人折磨,李浩究竟用了什么方法让其顺从?
心理学上有这样一个定律,有三条狗,一只饿了8个小时,一只饿了12小时,一只饿了24小时。然后分别给他们投食,饿得越久的狗,越是服从命令,这叫恶狗定律。
在“洛阳性奴案”里李浩将此定律运用到了极致,他精准的抓住了这些女子的心理,对听话的女子,时不时的给些小奖励;对不听话的则用暴力虐待直至她们听话。
人性能承受的恐惧是一条脆弱的底线,这些女子在恐惧、饥饿面前一点点的被奴化,并非她们不想反抗,只是在特定环境下,她们失去了反抗的能力以及思维。
当一个人遇上了随时会杀害自己的人,人质就会把生命权渐渐托付给这个凶手。时间拖得久了,人质每吃一口饭,喝一口水都会觉得是凶手对自己的仁慈和宽容,甚至上演爱上凶手的现象,这就是所谓的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其实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是人类在求生欲和自保意识作用下的本能反应,或许在我们常人眼里看来非常的不可思议,但却是个体在生命受到威胁时的最直接反应。
从这个角度讲我们每个人都有变成斯德哥尔摩患者的可能性。
被李浩囚禁的这些女子,在已经看到李浩杀人虐待的行为之后,向李浩示好并不是他们愿意受害,只是根据趋利避害的原则,做出的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在李浩被捕以后,被囚禁的这四名女孩中甚至有人为李浩开脱,除了掩饰自己的从犯罪行(李浩在杀害其中两名女子时,其他被囚禁的四名女子有不同程度的参与。),必定还有某种情愫掺杂在内。
根据研究显示,受害者在受到性侵害以后精神状态濒临破碎,为了生存下去,潜意识会让她们合理化这种行为,强行改变认知,所以她们会爱上施虐者,协调内心无法承受的痛苦恐惧。
费斯廷格提出“认知失调理论”来解释这样的感受:当我们的观念和行为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时,就会产生失调的体验。
其实爱上杀人凶手认知失调,并没有那么难以理解,它是受害者的精神身体在遭受巨大创伤以后,自发启动的一种自我保护机制。
受害者只有歪曲自己的感受、认知,才能对抗遭受的惨绝人寰的伤害,否则承受不住痛苦,就只能被迫死亡。
从本质上说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是一种受害者在经受危机险境时罹患的心理疾病,但目前为止医学界并不接受其为真正的疾病。
大部分人质被解救后,都是被送往精神病诊所接受心理急救,消除紧张感,确定死亡威胁已经远去。
但不同的人在经历同样的事件后反应不同,有的人能很快地醒悟过来,有的人则会长久置于安全被威胁时的状态,最常见的就是创伤后应激障碍。
这些人会反复回忆起当时的消极情绪,有的甚至影响正常的生活。
所以我们对斯德哥尔摩患者应当多一些关照,当然生活中这种概率还是比较低的,但凡事总有例外,谁也不知道明天会怎样。
无论如何,当自己身处险境时,保持清醒、看清伪装才是对抗邪恶的最佳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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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神奇小小
第一心理主笔团 | 一群喜欢仰望星空的年轻人
参考资料:《Journal of consulting and clinical psychology》
微信公众号:第一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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